租赁触摸屏合同书(触摸屏显示器、触摸一体机) |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北京吉平元科贸有限公司
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北京
签订时间:2007年 月 日 |
| 一.甲方向乙方租赁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及数量。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开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天数 |
租赁单价 |
金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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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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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合计(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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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租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标配。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触摸查询一体机成本价格清单:
如发生丢失,人为损坏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向乙方赔偿,租赁期间的设备维护由乙方负责,同时培训甲方人员简单的使用。
四.甲方如需技术人员现场服务,另行收取技术服务费用。
五.付款方式及时间:分二次付款:
第一次付款:签订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租赁押金,即 元,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租赁费,即 元,乙方向甲方开具收据;
第二次付款:展会结束,乙方向甲方退回租赁押金,即 元。
六.展会前一天,乙方将触摸一体机运往甲方指定地点,调试运行正常。
七.物品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物品损坏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物品损坏由甲方承担,赔偿金额见本合同书第三条。
八.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九.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执行。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该合同经当事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单位的经济合同专用章或行政公章后生效。
十二.甲、乙双方已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进行了充分、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列条款应无任何异议。
十三.该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十四.未尽事宜,双方再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需方 |
供方 |
| 单位名称:(章) |
单位名称:(章)北京吉平元科贸有限公司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电话: |
电话:010-62102596 |
| 邮编: |
邮编:100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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